Posts tagged 标准
IE8和网页标准那点破事儿
三 9th
W3C终于发布了第一个HTML5草案,大家还沉溺在HTML2XHTML转换的快乐和痛苦中时,却又突然发现,HTML5和XHTML2,到底谁是未来?……,当然,HTML5和XHTML2会保持最大兼容性,W3C和WASP肯定比我们更清楚这一点的重要性。不过如果都“最大兼容”了,为何不统一呢?HTML那种不标准的代码解析起来可不怎么好玩。
我想抱怨的是,W3C的效率那是相当出名(就像IE实现标准的效率),现在第一个草案,正式定稿最早是2010年,这么算起来,要等IE支持(我坚信那时IE仍是主流浏览器),恐怕我们的显示设备原理和效果都升级换代了。到时再用一份“妥协”过的“标准”——拜托,这可是IT产业。很多美好的标准或技术,从我们开始期盼,到我们都不再编码,它都不会实现。
其实HTML5这事儿没多大动静,闹得正欢的是IE8实现“超级标准模式”的事儿,IE开发团队为了让只认识IE的,用IE6/7的所谓“符合标准”代码,错误的实现他们想要的样式的网页作者们不用修改他们的网页,决定让IE8在“标准模式”下实现IE7的显示结果,而实现“更正确”的标准需要在网页中加入一段META信息。
嗯,技术一点来说,IE6依靠DOCTYPE来区分怪癖模式(IE5.5或更早版本的绘制网页方式)和标准模式,但IE6实现的“标准模式”依然有许多错误,而当IE7改进“标准模式”时,这些“错误的标准模式的代码”就会展现出错误的样式。为了避免该问题再发生在IE8身上,IE团队决定使用一个META标签或HTTP包header来告诉浏览器,用“超级标准模式”来绘制网页,而现在的标准网页将默认为IE7的绘制方式。
再直白(或讽刺)一点,如果ACID2测试网页要想在IE8下正确表现,ACID2测试需要修改网页,加上一个META信息,告诉IE8用“超级标准模式”。真CCTV。
为过去的部分错误网页,IE要牺牲未来的网页。微软总是在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所以,我们总是要疲于解决浏览器间(准确地说是IE和其他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不破坏现有网络”总是被当作微软的借口,事实上他们每次发布新版IE都“履行”了这点,总是有新bug推翻了这个借口。
当然,这个想法看上去,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我们可以让网页在IE下始终显示如一(来兼容MS犯下的错误)。可是,当IE9修正了IE8的错误标准时,我们该怎么办?如果还是需要IE条件注释或CSS HACK来解决的话,那这个标签有什么意义?还是说,微软以为这个标签就可以让大家都总是平滑听话的升级到最新的IE,就像Opera社区那样?
想让IE永远用最新的版本绘制网页?
<meta http-equiv="X-UA-Compatible" content="IE=edge" />
或者用HTML5的doctype
<!DOCTYPE html>
(IE6/7将以标准模式处理)
或者HTTP包header
X-UA-Compatible:IE=edge
反对的理由
- 未来的IE9/9+能否真的正确兼容过去的版本?
- IE的体积会不会越来越大?比如1G?
- 浪费互联网流量资源。
- 如果实现多引擎间交互,比如主网页和内嵌iframe用不同版本的引擎时?
- 微软在鼓励大家用非标准代码开发网页?
- 期间的小版本如何处理?IE史上发生过补丁改变绘制的事情。
- 更多的安全漏洞?(绝大多数病毒都是通过IE网页漏洞传播的吧……)
部分评论:
是时候宣布浏览器间兼容性已经破产?
我们总是为MS修复网页,而不是MS为网页修复IE。
如果干掉IE,那么我们就没这么多问题了。
综合:A List Apart2篇,John Resig,Dean Edwards,Safari,Mozilla,456 Berea Street消息
大家的态度就像本文,基本是一边倒的要打到IE,不过不乏很多幽默评论
——看英语看得我头大(而且还看的一知半解,上帝),各位看官有什么好的方法来解决IE这个问题吗?
珊瑚虫一案,同样的标准,腾讯相关人员也应该被逮捕.
一 7th
在仔细阅读了控方的起诉书、以及被告律师的辩护。笔者认为,soff应当被判无罪,但必须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
但就本案披露的一些事实,以及根据公安与检察机关的起诉标准来说,腾讯公司也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相关人员应该被批准逮捕。如果soff被判有罪,以同样的标准,腾讯公司也一样会被判有罪。
在论述腾讯是否达到起诉标准前,我们先来看珊瑚虫增强包的合法性,同时大家要明确一点腾讯的著作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同时珊瑚虫增强包的著作权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同意,不得进行复制,传播,获利。否则很容易达到犯罪的标准。下面有几点法律上是完全支持soff的行为。
1、 根据相关的资料表明珊瑚虫增强包是由soff开发的软件,soff对其拥有著作权。
2、 珊瑚虫增强包是一个修改工具,其本身未修改QQ任何东西。[separator]
3、 在制作该修改工具的时候,运用到逆向工程等技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年初颁布了 “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亦采纳此观点,该解释明确规定: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 普通用户下载珊瑚虫增强包与腾讯QQ后,运用珊瑚虫增强包对腾讯QQ进行修改,这个过程也是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三)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协议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文本。
5、 该修改工具不涉及侵犯著作权的问题,但可能会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法律风险。根据腾讯与soff的民事官司,法院已经裁定不正当竞争不成立。
6、 腾讯在其官方网站长达两年的时间提供珊瑚虫增强包下载,如果该行为未经soff同意,由于其下载量巨大,对应的司法机关有理由对腾讯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对腾讯的非法收入进行调查。
上述6点,足以让腾讯上法庭。并被拘留。